欧盟于2014年2-4月份,密集更新了多个CE指令,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 指令更新概要
1、更新了低电压LVD指令,发布2014/35/EC指令(on the harmonisation of the laws of the Member States relating to the making available on the market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designed for use within certain voltage limits)指令,替代2006/95/EC。该指令涵盖了所有交流供电电压为50V~1000V、直流供电电压为75V~1500V的所有用电设备(指令附录2提及的个别设备除外),具体饱含的机电产品有家电设备、照明电器及其附件、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电动工具等。在2016年4月20日后,所有使用旧低电压指令(2006/95/EC)发的证书都将正式实效作废。
2、更新了电磁兼容(EMC指令),发布了2014/30/EU指令,用以替换原有的EMC指令2004/108/EC。新指令将于2016年4月20日起执行。各成员国必须在2016年4月19日前完成立法程序。换言之,基于旧指令的VOC(符合性声明)2016年4月20日后将不被接受。
3、更新了无线设备(RTTE)指令,发布了2014/53/EC(RED)指令,替代原来的1995/5/EC 的RTTE指令。在2016年6月13日后,所有使用旧无线设备RTTE指令(1995/5/EC)发的证书都将正式实效作废。
4、 此外,还更新了民用易爆物品指令2014/28/EU,替代指令:93/15/EEC、2004/57/EC(;更新了简单压力容器指令2014/29/EU,替代指令:2009/105/EC;更新了非自动衡器指令2014/31/EU, 替代指令:2009/23/EC;更新了测量仪器指令2014/32/EU,替代指令:2004/22/EC;更新了电梯和电梯安全部件指令2014/33/EU,替代指令:95/16/EC;更新了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和防护系统2014/34/EU,替代指令:94/9/EC
第二部分:指令的主要变化和内容
1、2014/35/EC低电压指令主要变化和内容
2014版低电压指令新规定了以下要求:
1)、在条款1第8项规定,为了便于产品整个经济运行者(包括生产、销售、代理)与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的联系,成员国政府应鼓励经济运行者增加网址信息,作为传统邮政信息的补充。
2)、条款1第9项规定,因制造商对产品的设计、生产最了解,因而制造商是最适合进行产品的合规性评价。因此,合规性评价义务仅涉及制造商,并且新指令规定合规性评价并不一定须由欧盟公告机构实施。
3)、新指令明确了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各自的责任;指令第6款为制造商责任;指令第7款为授权代表责任;指令第8款为进口商责任;指令第9款为分销商责任。
4)、在新指令中,电子手段得到更广泛应用,在指令第6款第9项规定,制造商可采用纸质或电子档形式向官方机构提交合规性证明材料。
5)、新指令要求在编制合规性声明(DOC)时,应指出合规性声明仅是制造商的责任,同时,还要求在DOC声明增加可追溯的相关信息,包括些彩色照片信息等。
2、2014/30/EU电磁兼容(EMC)主要变化和内容
《 电磁兼容性指令》规定,设备在其电磁环境下必须能够正常运作,亦不会为其他设备带来无法忍受的电磁干扰。设备是指专为最终用户而设并可产生电磁干扰或受电磁干扰影响的器具,或者在预定位置内作永久使用的固定装置。《 电磁兼容性指令》第二章列载了一些不纳入产品范围的设备;第六章列出设备必须符合附件I的基本规定,包括在设计及生产方面必须确保:(a)所产生的电磁干扰不会令收音机及电讯设备或其他设备不能运作;(b)在使用时在一定程度上不会受到电磁干扰的影响。附件I亦为固定装置订立了额外规定。第九章则列出进口商责任。包括必须确保生产商进行适当的合规评估程序,以及生产商已履行其他责任。进口商必须在器具上显示其名称(或注册名称或商标)及邮寄地址,若不可行,则在包装或附带文件上载有这些资料。所有上述资料必须以最终用户容易明白的语言书写。分销商亦必须履行《指令》第十章内订明的责任。此外,指令还包括了可追溯性规定,若市场监察机构提出要求,经济经营者须能指出其产品供应商或他们向谁供应产品,并须保留这些资料,为期10年。
3、新无线电设备指令(RED)
无线电设备指令(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RED)指令目前已通过欧盟委员会的批准,在欧盟官方公报(OJ)已公布。欧盟成员国将有两年时间将其转化为成员国法律,制造商则有额外的一年符合该指令的要求。 无线电设备指令(RED)将取代R&TTE指令。新旧指令的变化可以参考以前的要闻“欧盟拟对R&TTE指令就新立法框架与技术要求进行修订”。该指令草案规定了放置无线电设备的统一规则,包括市场上的蜂窝电话、汽车开门装置和调制解调器。新规则旨在跟上数量和种类都不断增长的无线电设备和装置的步伐,并确保它们相互之间或对人类健康不会造成干扰。 在投票的同一天,欧洲议会成员呼吁重新努力开发某些类别的无线电设备(尤其是手机)统一的充电器,因为它会简化它们的使用,减少浪费和成本。 欧洲议会成员也支持新指令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将给予主管当局更多的市场监管工具,来监测不符合新的安全规定的无线电设备。经过评估后,欧盟委员会将确定投放市场前需要进行注册的设备的类别。一个类似的数据库已经在美国运作了。
欧盟指令官方公报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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